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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,邓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。近日,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李吉法官经过几十通电话调解,以及累计2个多小时的“面对面”调解,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。
2023年11月原告胡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被告薛某的一套房屋,双方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约定房屋总价款为45万元,并对购房款的具体支付时间节点等进行了约定。但合同履行过程中,双方对尾款的支付、过户费用的负担产生了争执,经协商无果后,胡某诉至法院。诉讼中,被告薛某提起了反诉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李吉及时组织案件双方进行开庭,通过开庭详细了解了涉案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的签订、履行过程,确定了双方争执焦点。李吉察觉到双方虽然当下对立情绪较为突出,但双方之间的分歧更多源于对彼此的不信任,并非不能调和,且本案合同的履行后期还有很多手续要办,如果双方一直保持对抗情绪,对合同双方均不利。
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,李吉抓住双方均想让合同继续履行下去的心理,通过电话反复与双方联系,最终在经过几十通电话耐心沟通,反复做当事人工作,双方终于放下芥蒂,“冰块”有了“消融”的迹象。李吉趁热打铁,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“面对面”调解,从情、理、法等多角度与双方及代理人进行沟通,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,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,案件得以圆满化解。
邓州法院将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,坚持诉源治理、坚持实质解纷、坚持能动履职,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。(供稿:王秋生 何川)